考务工作细则.docx
时间:2019-08-30 来源:
考务工作细则
一、考试的命题
1、期末考试,各科命题及得分标准,由任课教师完成。
2、各科命题经主任审核后,统一印刷,按考扬人数进行封存。
3、负责通知任课教师出题。
三、考试
1、负责安排考试的时间、地点、座次的编排。
2、负责安排监考人员。
3、负责分发、回收、装订和查封试卷。
4、负责检查监督考试工作。
四、评卷
1、考试后任课教师经过登记可取卷。
2、督促评卷教师及时返卷。
五、公布成绩
1、任课教师根据各科的平时、期末成绩,按记分办法,计算出各科的最后成绩,交给班主任通知学生各科成绩。
2、成绩核定后,由班主动任通知不及格的学生做好补考准备。
六、保密工作
1、各科命题人员要严格保密,不得以任何形式漏试题,标准答案和得分标准。
2、成绩核定后,由班主任通知不及格的学生做好补考准备。
七、单科免修暂行办法
如学员所修专业的某一课程,已通过国家举办的统一自考,在学时数相近,专业相近的条件下,学校准预该学员该课程免修,免试成绩以自考成绩记入。
八、建立题库
每学期的期末考试试题装订存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