考务工作细则.docx


考务工作细则

一、考试的命题

1、期末考试,各科命题及得分标准,由任课教师完成。

2、各科命题经主任审核后,统一印刷,按考扬人数进行封存。

3、负责通知任课教师出题。

三、考试

1、负责安排考试的时间、地点、座次的编排。

2、负责安排监考人员。

3、负责分发、回收、装订和查封试卷。

4、负责检查监督考试工作。

四、评卷

1、考试后任课教师经过登记可取卷。

2、督促评卷教师及时返卷。

五、公布成绩

1、任课教师根据各科的平时、期末成绩,按记分办法,计算出各科的最后成绩,交给班主任通知学生各科成绩。

2、成绩核定后,由班主动任通知不及格的学生做好补考准备。

六、保密工作

1、各科命题人员要严格保密,不得以任何形式漏试题,标准答案和得分标准。

2、成绩核定后,由班主任通知不及格的学生做好补考准备。

七、单科免修暂行办法

如学员所修专业的某一课程,已通过国家举办的统一自考,在学时数相近,专业相近的条件下,学校准预该学员该课程免修,免试成绩以自考成绩记入。

八、建立题库

每学期的期末考试试题装订存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