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听课制度

为加强对教学工作的管理,深入课堂了解教师的教学及学生学习情况、促

进教师间教学经验交流、进一步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,特制订本制度。

一、教务主任平均每月一至少听理论教学或实验收教学课两次。

二、教务科对教师的听课可采取随机、不予先打招乎方式,任何教师无权拒绝听课。

三、要认真记好听课记录、并记有课后评语。

四、听课人员应遵守课堂纪律、不得中途退场。

五、教务科对教师听课后,要将听课后意见反馈给任课教师。

六、对讲课较好的教师的教学方法、经验,要积级推广。